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拟聘任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河南新野纺织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
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
事前审阅,了解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业务经验与执业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
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较
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
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经核查,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果刚 张涛 王小荣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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