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有关规定,作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阅,对相关关联交易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关于预计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相关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
常关联业务,交易的原因主要为降低成本,实现优势互补及服务。相关交易均采
取市场价格,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关联交易严格按
照有关法律法规程序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委员会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书面
审核意见》的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名:
孙明成 徐向艺 崔晓坤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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