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海琳)
本人作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 年度严
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和义务。在具体工作过程中,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现
场检查、考察,通讯沟通等形式,及时掌握相关情况,为履行职责提供保障与支持。现结
合工作开展情况,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2019 年度,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 3 次,本人现场参加 1 次,通讯
参加 2 次,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发生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
未发生对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及公司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股东大会会议
2019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列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参会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2019 年 5 月 六届董事会第一
1、《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14 日 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六届董事会第二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的独立意见》;
16 日 次会议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多次到公司与管理层保持了定期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生产与经
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未发现异常
情形。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多次与公司董事长一起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所处行业领域进行深入的研
究,参与公司战略及发展规划制订,并从专业角度提出相关建议。报告期内公司的发展目
标及重大投资能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既定发展规划。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
规定,履行职责。对以前年度薪酬方案及评价机制进行了查询了解,为后续评价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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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高管绩效及制订 2020 年度高管薪酬方案提供了准备与保障。
五、保护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时查询公司发布的公告;对可能存在的风险事项,及
时获取所需要的资料及信息;为履职做到勤勉尽职。
2、报告期内,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每一项议案,认真查阅
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公正地行使表决权。通过工作的开展,能够做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
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联系方式:hailinsun@foxmail.com。
独立董事:孙海琳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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