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静娟)
本人作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9 年度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现场检查、考察等形
式,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董事会会议
2019 年度,在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3 次,本人现场参加会议 2
次,通讯参加 1 次,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同意票。未发生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
的情形,未发生对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及公司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股东大会会议
2019年度,公司召开股东大会1次,本人列席了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参会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2019 年 5 月 六届董事会第一
1、《关于对公司聘任高管的独立意见》。
14 日 次会议
2019 年 8 月 六届董事会第二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的独立意见》;
16 日 次会议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9 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办公及调查方式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并通过
电话通讯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
重大事项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19 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制作期
间,依托公司审计部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审计。审计委员会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共
召开 4 次会议,审议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按规范要
求,审阅了年度报表,进行了年报工作的沟通,出具了审阅意见;对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
进行了总结评价,提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建议等。
五、保护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9 年度,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及相关事项,对可能存在的风
险事项,进行查询、沟通,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时,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
1
和规章制度,提高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意识,结合专业背景,相信能够为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作出应有贡献。
六、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我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
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联系方式:1042586343@qq.com。
独立董事:郭静娟
2020 年 4 月 23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