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6 证券简称:三爱富 公告编号:2020-027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
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
(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
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
1
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
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2.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3.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
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
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
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
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
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
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财务报表格式,对会
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影响
合并报表项目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影响金额 2019 年 1 月 1 日
资产:
应收票据 16,900,864.61 -12,422,298.61 4,478,566.00
2
应收账款 180,089,205.65 8,705,880.22 188,795,085.87
应收款项融资 12,422,298.61 12,422,298.61
其他应收款 7,228,154.30 529,078.86 7,757,233.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078,091.54 -2,116,264.47 11,961,827.07
小计 201,395,451.49 7,118,694.61 208,514,146.10
股东权益:
未分配利润 941,648,984.05 6,704,201.02 948,353,185.07
少数股东权益 80,832,480.48 414,493.59 81,246,974.07
小计 1,022,481,464.53 7,118,694.61 1,029,600,159.14
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含减值)
进行追溯调整,将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即 2019
年 1 月 1 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年初留存收益。
(二)执行修订后财务报表格式的影响
根据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除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产生的列报变化以
外,本公司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列示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
款”两个项目,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列示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两个项目。本公司相应追溯调整了比较期间报表,该会计政策变更对
合并及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三)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
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3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
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地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
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4
国新文化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