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
《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和通知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
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020 年 4 月 23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吕本富
朱大旗
郭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