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诺医疗: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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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0-008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执行,对赛诺医疗科学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均无实
质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财政部 2017 年 7 月 5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
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财会[2019]8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
行,同时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
据该准则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
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
会[2019]9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同时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4、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9 月 19 日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
(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
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中,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
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通知》的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相关议案经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引入了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并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
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
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
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非货币性资产示例中删除“存货”,其适用于第 14 号收入准则;货币
性资产定义中将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资产”改为“权利”。
    (2)增加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在符合资产定
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在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
确认;
    (3)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计量原则与收入准则协调一致。
    2、执行非货币资产交换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
会〔2019〕8 号)的要求,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
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产
生重大影响
    (三)债务重组准则变更的主要变及影响
    1、债务重组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将原“债权人让步行为”改为将“原有债务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行为”。
    (2)重组方式中债务转为“资本”改为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3)将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索引至新金融工具准则,从而与新
金融工具准则协调一致,同时删除关于或有应收、应付金额遵循或有事项准则的
规定。
    (4)将以非现金资产偿债情况下资产处置损益的计算方法与收入准则协调
一致。
    2、执行债务重组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
〔2019〕9 号)的要求,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
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
追溯调整。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9 年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四)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主要调整项目如下: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
6 号)及《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
16 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 数
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
    “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等项目。
    (2)利润表:
    将“减:资产减值损失”项目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表示)”
项目;
    在“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
收益”行项目;
    将“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
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以上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
溯调整,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五)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六)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七)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 2017 年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
第 14 号-收入》、财政部 2019 年新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的
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审议,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
及修订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
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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