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新股份:2019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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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08年上市以来,一

直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积极建立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和体系、严格履
行相关承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及时充分地进行信息披露、促进公司在多种渠
道与投资沟通和互动等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识,
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同等知情权,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2019年度,在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方面,公司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2019年,为保障股东的知情权,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公司根据《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修
订完善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
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信息披露的规定。

    公司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切实
保障每位投资者的知情权。2019年度,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105份。

    二、严格履行承诺事项

    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上市以来严格
遵守和履行所做出的相关承诺,并持续披露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通过严格执行
相关承诺,增加投资者对公司及公司管理层的信任,进而获得广大个人投资者及
机构投资者的支持,为公司在资本市场建立良好形象。公司保持与控股股东、关
联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沟通,确保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
东在各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各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能得到严
格的履行,杜绝和防范发生违反承诺或延迟履行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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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建立了与投资者日常沟通的良好机制,通过各种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密
切沟通与互动,聆听投资者的意见,传递公司的信息,维护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
长期信任关系公司。公司向广大投资者提供了多个渠道的沟通交流平台,包括电

话、传真、电子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公司官网投资
者关系专栏等。公司安排专人负责维护上述渠道和平台,确保投资者反馈的信息
能够及时传递到公司。公司对于投资者的问题都认真答复,对于热心投资者的建
议给予诚挚的谢意;对于个别投资者因对公司真实情况不够了解而产生的抱怨情
绪,也都能理性疏导、真诚解释原因、告知事实,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投资
者提问能得到及时、准确的解答,增进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和投资价值的认知。公
司2019年全年共回复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提问103条,接待投资者电话数百次,并
将相关内容进行存档与定期梳理,在投资者与公司之间搭建了通畅的沟通桥梁。

   2019年,公司在全景网举办了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并且参加了深圳辖区上
市公司2019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与投资者进行了互动交流和沟
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获得了良好
沟通效果,使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四、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认真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公司2019年度
共举行6次股东大会,共审议24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
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进行公开披露,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
正当诉求。同时,公司股东大会均提供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方式,为投资者参与
公司治理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渠道,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
的治理中。在股东大会上,公司管理层与投资者就公司业绩、经营理念、行业政

策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提升投资者对公司
战略方向的共识。

    五、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投资者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积极配合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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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的
重大决策提供了专业性意见,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保证了公
司决策的科学性。目前,公司董事会设有3名独立董事,同时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
员会以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独立

董事勤勉履职,按时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积极加强与董事会其
他成员、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股东的联系和沟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日
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很多专业建议;对公司财务及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
监督,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
用、审计机构聘用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六、持续开展投资者保护专项工作

    投资者保护不仅关系资本市场的规范和发展,而且也关系到整体经济的稳定
增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仅是我国证券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也是企业发
展过程中必须得到足够重视的问题。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一直以来的支持,公
司将一如既往把投资者保护作为公司一项重要的长期性工作,以充分保护中小投
资者合法权益为目标,以为股东创造价值为追求,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加强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各项运作,为实现公司与股东价值的最大化不断努力。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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