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软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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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
             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北京奥得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
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
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
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1、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与苏州雅洁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
洁康物业”)签订了《房产销售独家代理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将其拥有的苏州市
吴中区花苑东路东门町 10 幢的公寓房屋公 54 套委托予雅洁康物业独家出售。独
家销售代理期限为 2018 年 11 月 12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上述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2019 年 3 月 19 日,公司与北京吉象财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
象财经”)股东北京博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署了《增资协议》,公司联合成都天
府浅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歌斐星雅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分别对吉象财经投资 500 万元,各持有吉象财经 10%股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3、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不超过人民币 0.5 亿元进行风险投资,投资期限为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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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使用。2019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投资期限内,公司在二级市场购买了瀚华金
控(HKSE:3903)的股票,并于 2019 年 9 月 30 日前全部卖出。

    4、2019 年 6 月 13 日,公司与中诚信征信有限公司、武汉金橼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嘉兴泽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代
表“云南信托-云金 2 号单一资金信托”)、上海轩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诚信
智象(武汉)信用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增资协议,公司向中诚信智象(武汉)信用

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250 万元,持股比例为 1.67%。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或股东大会审议。

    5、2019 年 12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转让参股公司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10%股权的议案》,公司与银嘉金

服、余江县银希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银希投资”)、余江县永
银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永银投资”)、孔建国先生等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银嘉金服原股东银希投资、永银投资受让公司持有银嘉金服的 10%
股权,转让金额合计 20,952 万元人民币,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公司已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6 条规定向深交所申请豁免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已

通过,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子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北京华软知识产权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12,800.00万元人民币向北京华软知识产权投

资有限公司出售所持的华软金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日,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2019年12月27日,公司2019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签
署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2019年12月30日,华软金信科
技(北京)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

    7、2019年12月17日,公司与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
医药”)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天马医药将所持苏州中科天马肽工程
中心有限公司27%的股权转让给公司。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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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019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与吴江市苗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
苗圃”)以及滕士元签订了《关于苏州神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
元生物”)之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公司持有的 9,2923,967 股神元生物股

份(占比 19.8474%)转让予吴江苗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审议。

    特此说明。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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