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念念)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会议,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
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
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
下:
一、2019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9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与
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
科学决策发挥了自身的作用。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会议和4次股东大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提交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
权。本人认为公司2019年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均未损害
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因此,本人在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其他重大事项后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9年度,本人勤勉尽责,及时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公司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就相关事
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一)2019年4月1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
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的独立意见;2、关于豁免大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的独立意见。
(二)2019年4月24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
于公司 2018年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关联交易、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4、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5、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
值及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
(三)2019年6月13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 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2019年8月1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
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五)2019年8月28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
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人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六)2019年9月5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
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七)2019年9月16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2019年10月2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九)2019年12月9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1、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设备抵押贷款的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2019年度审议的上述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信息披露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信息披露人员保持及时沟通,持续关注公司
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向董事、股东披露公司经营情况,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正。
(二)公司治理结构:本人与公司保持沟通,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献计献策,提高公
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学习和培训方面: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
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通过学习,加深了对
证券法规的理解,提高了履职能力。
四、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对公司的经营发展状
况是否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进行讨论、评估,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的适时修
正和完善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五、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在公司工作的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除到公司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现
场调查外,还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与公司管理层、技术研发人员等进行
面谈,听取公司管理人员对公司的内部管理和控制、董事会决议执行、关联交易等日常情况
的介绍和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
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
2019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
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将在剩余任
期内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建议,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树立公司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维护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完毕,谢谢!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念念
2020 年 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