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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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
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现将 2019 年度工作
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由冯晓女士、吴清旺先生和严建苗先生三名独立董
事组成,其中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 2019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2019 年度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4 次会议:
    1、2019 年 3 月 2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了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18 年年度的审计计划和 2018 年度的审计工作说明的汇报。审议并
通过了公司提交的 2018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计划、2018 年年度报告,2018 年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聘请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等相关资料。

    2、2019 年 7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提

交的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报告与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本期报告相

关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

及连带责任。会计政策的修改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因此同意本次事项。
    3、2019 年 9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司名称变更的议
案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认为结合当前公司经营定位,
修改公司名称更贴合公司的主营业务,因此同意本次事项。

    4、2019 年 10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提
交的公司 2019 年三季度报告,认为本期报告相关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准确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外部审计单位,从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以来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独立、专业的完成公司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2)公司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经审核,公司实际支付给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 2019 年度审计费用为 120 万元,其中财务部分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0 万元,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2、公司 2019 年年报工作的审计情况
    (1)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
通,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
    (2)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促,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关键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3)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
审计意见后,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沟通会,听取审阅了编制的 2019 年年度
财务会计报表及编制依据,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公司
财务处理,认为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意见无异议,一致同意依据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年度报告的编制,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4)审计委员会就中汇会计师事务 2019 年度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
估,认为该所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的对
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议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以书面形式出具对年度
工作计划的建议和意见,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等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及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
情况符合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2019 年度我们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2020 年我们将继续发挥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切实有效地监督
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
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特此报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冯晓女士


    严建苗先生


    吴清旺先生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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