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0 年 4 月
1
丽江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
的决策管理机制,建立公司合理、有效的议事、决策、执行、监督体系,使
公司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和责任
第三条 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1、享有公司资产经营管理权和《公司章程》授权范围内的经营决策权;
2、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4、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7、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8、聘任或解聘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9、决定公司职工(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工资、福利、
奖惩,决定公司职工(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聘用和解聘;
10、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性交易、资金支付、内部资金的调拨,银行账
2
丽江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
户的开户与销户;
11、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2、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各项费用支出;
13、签署其职权范围内及董事长、董事会授权的合同协议文件;
14、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总经理在履行职权时,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2、拟定有关公司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
解聘(或开除)公司职工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工会
和职代会的意见;
3、根据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要求,向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
同的签订、执行情况、资金运用情况和盈亏情况,并保证报告的真实性;
4、对董事会授权经营的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负责;
5、对所作出经营决策的结果负责;
6、支持公司党、团、工会工作。
第三章 公司管理机构设置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
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
第六条 高级经营管理人员职责和分工如下:
1、总经理 全面负责公司的工作,履行本议事规则第二章所列的职权
3
丽江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
和责任;
2、副总经理 根据工作分工和总经理的要求,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3、财务总监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工作;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公司经营管理议事机构,是公司内部集思广
益、协同管理的工作体制。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范围为:
1、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范围内的所有事务;
2、董事会要求完成的所有事务;
3、总经理认为需要讨论的事项。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成员为股份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董事会秘书,行政管理部主任列席会议,负责会议记录。其他有
关人员作为临时成员按需参加会议。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分为例会、专题会议及临时会议。例会在每月
8 日召开,如恰逢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召开。专题会议(如财
务工作会议、经营工作会议、人事工作会议、市场营销工作会议、安
全工作会议等)及现场办公等临时会议按工作情况需要适时召开。
第十一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主持,月例会议题可由办公会成员
在日常事先沟通,也可以直接提出;专题会和临时会议由总经理召集、
确定议题、参会人员。在会前至少一天由行政管理部作会议通知,并
将会议材料提供与会人员。高管人员和部门经理均可直接向总经理提
议就某一专题召开专题会议,由总经理决定是否采纳。
4
丽江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十二条 被通知到会的人员应提前就拟商议议题进行情况收集,分
析问题,准备个人意见,在会前以书面形式提交会议或在会上作发言
交流。
第十三条 总经理办公会所商议的事项在与会者充分交换意见的基
础上,由总经理作出处理意见或执行决定。总经理认为有必要进行投
票表决的,采取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执行的结果由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但参与决策者除对决
议持明确反对意见者之外,并不因此而免除对决议执行结果的责任。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的会议情况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形成会议纪
要。记录会议时间、地点、到会人员、会议议题、发言情况、表决情
况、会议结果等,由与会人员签字,并将会议纪要统一编号留存。会
议作出决定,需向公司内部及其他单位通报的,应形成公司文件。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形成的会议决定成为所决定事项的执行依
据,同时成为对执行决定的人员进行工作绩效考核的内容。由公司行
政管理部跟踪执行情况,并适时向总经理汇报。具体执行人员有向行
政管理部通报情况的义务。
第十六条 办公会与会人员应严守公司机密,不得向会议无关人员透
露会议情况。由于泄密导致的经济损失、不良影响及其他后果,由责
任人承担全责。
第五章 资金决策权限
第十七条 总经理有权审批、决定下列事项:
5
丽江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一)决定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低于 30 万元,与关联法人关
联交易总额低于(含同一标的或同一关联人在连续 12 个月内达成的关联交
易累计金额)3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0.5%的关联交易;
(二)决定符合以下指标的交易事项(本款所称“交易”与公司章程第
四十二条规定相同):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5%,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1.5%,或绝对金额低于九百万元;
3、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5%,或绝对金额低于九十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5%,或绝对金额低于九百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5%,
或绝对金额低于九十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超出上述标准
的事项报董事长或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的经营性交易、流动资金运用及提前归还银行贷款;
(四)其他经董事会授权的事项。
第六章 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 公司实行总经理向董事会和监事会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相
结合的报告制度。
6
丽江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十九条 报告的内容包括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规划、财务、
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以及董事会、监事会要求的事项。
第二十条 定期报告每年两次,由总经理分别在半年财务报告完成后
两个月内和年度财务报告完成后四个月内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其
中涉及财务的内容,总经理可以委托财务总监进行报告。
第二十一条 临时报告按董事会、监事会的要求进行。当总经理认为
必要时,可以主动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在董事会、监事会闭会期
间,总经理可以向董事长或监事会召集人报告工作。临时报告可采用
公司内部工作简报、专题报告等书面形式或口头报告方式。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2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