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2019年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出席了2019年的相
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2019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
下: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2019年度,公司共召开18次董事会,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勤勉履行职责,出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本年应参加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出席股东会
董事姓名
董事会次数 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赵息 18 1 17 0 0 1
樊培银 18 2 15 1 0 1
张贞齐 2 1 1 0 0 0
皇甫晓涛 16 1 13 2 0 1
我们对每次提交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
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出具了有效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
内对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会计政策变更、高管聘任、关于开展商品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换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表时间 发表事项 发表意见
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
1 2019年4月29日 同意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等
2 2019年6月6日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2019年6月19日 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2019年8月14日 关于调整执行总经理职务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
5 2019年8月24日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同意
意见
6 2019年10月18日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关于制
定《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关于
7 2019年11月11日 同意
签署视科传媒及冉十科技和解协议的独立
意见
关于拟以公开拍卖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浙
8 2019年11月29日 江视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股权的独立 同意
意见
9 2019年12月2日 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2019年12月11日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同意
11 2019年12月12日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任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12 2019年12月19日 同意
等的独立意见
13 2019年12月30日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
(二)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进行了认真的查验,
对涉及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内部控制、会计政策变更、高管聘任、关于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换届等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必要时均发
表了独立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在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等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
司进行实地考察,监督董事会相关决议的具体执行情况,并及时了解公司最新经
营动态;始终积极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
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实时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并利用自身的专
业优势,积极对公司的发展战略提出专业化建议。
五、其他事项
(一)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没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2020年,我们将继续提高
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积
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赵 息 樊培银
张贞齐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