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3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7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彭迪平等25人因离职,冯玉海因当选为公司监事
会主席不符合解锁条件,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拟对上述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18万股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8元/股。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
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况
    1、2017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
独立意见。
    2、2017年2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3月30日,公司监事会出具《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
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
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已经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及各子
公司公告栏等方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至
2017年3月5日。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对于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异
议。
       4、2017年4月6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实施本
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5、2017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361
名激励对象2,579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为2017年4月25日,授予价格为7.98
元/股。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17年5月8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事宜,
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5月10日。
       7、2018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对18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91.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
购价格为7.98元/股。同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
议案》和《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343名激励对
象办理第一期解锁相关事宜。
       8、2018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19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
司对29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11.00万股进行回购注
销,回购价格为7.98元/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2019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
期解锁的议案》和《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按照《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314
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期解锁相关事宜。
    11、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0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5
名离职和1名当选公司监事会主席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63.1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8元/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原因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彭迪平等25人已离职,冯玉海出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七章 本公司/激
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及“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
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
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18万股,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回购注销数量
    公司原激励对象彭迪平、冯玉海等26人依据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获
授限制性股票63.18万股,目前均未解锁。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之日
起至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期间,公司未发生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因此,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上述2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授予时一致,即本次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3.18万股,占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45%,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0.07%。
    3、回购价格
    公司向激励对象彭迪平、冯玉海等2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7.98元
/股。自激励对象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之日起至审议本事项期间,公司实施了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实施了2017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人民币现金,公司实施了2018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20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公司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现金股利
由公司代管,作为应付股利在解锁时向激励对象支付。另外,在此期间,未发生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因此,本次
回购注销价格与授予价格一致,即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价格为7.98元/股。
    4、回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应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向上述 26名回购对象支付回购价格合计
5,041,764.00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 次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注 销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将 由 923,878,056 股 变 更
923,246,256股,公司将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及时披露公司股份总
数和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根据公司《2017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原激励对象彭迪平
等25人因离职,冯玉海因当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已不符合解锁条件,我们同意公
司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18万股,此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彭迪平等25人因离职,冯玉海因当
选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已不符合解锁条件,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及《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3.18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7.98元/股,此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回购具有法定理由;本次回购的原因、价格、数
量及处置方式,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备忘
录4号》及《股票激励计划》之规定;本次回购尚须履行股东大会的批准程序后
方可实施。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联化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