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0-045
债券代码:124001 债券简称:劲刚定转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
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
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
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
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
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
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
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的要求,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
照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编制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后的公司财务报表。根据衔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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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
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且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
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和有关
规定进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且
该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及颁布使用的
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该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
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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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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