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8 证券简称:新华网 公告编号:2020-019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5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759,032,143.93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5 元(含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519,029,360 股 , 以 此 计 算 合 计 拟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101,210,725.2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约为 35.1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要求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在该
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95 元(含税),共派发红利总额 101,210,725.2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将结转入下一年度。本议案尚需经公司 2019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的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
利息支付的现金将支出 101,210,725.20 元,但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
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