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77 证券简称:和邦生物 公告编号: 2020-14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总部办公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
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自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5101000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编号:5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418500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2.人员信息
四川华信首席合伙人为李武林先生。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从业人员总数560人,其中合伙人43人,注册会计师265人(较2018年增加7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156人。
3.业务规模
四川华信 2018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 14,956.85 万元,净资产金额为1,030.00万元。
2019年度四川华信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1家,收费总额0.30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分布于制造业(2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2家)、建筑业(1家)、金融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1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家),平均资产额118.31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0.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行业自律处分,受到行政监管措施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武林,中国注册会计师,198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方模,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何均,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目前在事务所承担质量控制及复核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审计收费
2019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8.10万元(包含内控审计费用35.60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增加11.60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为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及预计工时,参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计费标准,结合公司实际与工作量的变动情况,与四川华信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认为四川华信在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业务熟练,工作勤勉,独立性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程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止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提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其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四川华信作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单位,审计期间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四川华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聘任四川华信担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年4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和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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