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康佳A: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曙光)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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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曙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19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局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给董事局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局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18
次,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局会议 1 次。召开会议前,本人通过多种
方式,对董事局会议审议的各个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此基础上,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特别是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经营
管理、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等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提高董事局科学决策水平和促进
公司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局会议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对公司董事局会议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
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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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自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
后,本人对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查验,根据《公司章程》
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凭借专业知识作出
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对公司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 20 多个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董事局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
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因公出差,本人未出席公司在 2019 年度召开的股东大会。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 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的监督
    本人本着谨慎的原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了
审核,本人认为:
    公司已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一套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
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等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运行,以及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等情况。
    公司董事局对《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
同意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在四川宜宾、安徽滁州、广东深圳及东莞等地
的康佳集团子公司和项目进行了实地查看及访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平时本人通过邮件、电话等途径向其
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经营
环境变化情况、决议执行情况、待审议事项细节等,并对公司经营管
理提出建议,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工作


                             -2-
    在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的过程中,本人按照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全面参与了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 2019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
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见面,关
注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
行有效沟通,保证了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情况,切
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
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
维护了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从本人担任公司独
立董事以来,公司严格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学习相关法规情况
    本人积极加强自身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本人通过
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并通过了解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熟悉公
司经营环境风险,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局会议的情况;
    (二)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
    (三)无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四)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作为财务审计委
员会委员,本人向董事局提议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五)有提议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作为财务审计委员会委
员,本人向董事局提议公司改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作为公司 2019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本人将继续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局、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
沟通和合作,为公司董事局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
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以上报告,请予以审议。谢谢大家。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 曙 光
                                        二○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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