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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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9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减、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上午9:30—11:30时和下午13:00—15:00时;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207号耀江文欣大厦3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隽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3人,代表股
份158,656,8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258,470,000股的61.38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53,527,77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258,470,000股的59.398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129,057股,占上市公
                                      1
司总股份258,470,000股的1.9844%。
    2、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共2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1,419,0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1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6,290,029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2.43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129,0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844%。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
所指派的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议案5、10、13、17
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
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656,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2、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656,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3、审议并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656,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的议案 》
                                      2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656,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656,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656,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656,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656,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银行授信额度
内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况 : 同意 158,635,233股 ,占 出 席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持 有表 决 权股 份 的
99.9864%;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3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397,4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3
权股份的99.8108%;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89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况 : 同意 158,635,233股 ,占 出 席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持 有表 决 权股 份 的
99.9864%;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0136%;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397,4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99. 8108%;反对2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0.1892%;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交易额度

内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656,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656,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656,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4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656,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58,656,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419,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1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8,352,4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99.8081%;反对 30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 0.19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14,6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的97.3343%;反对304,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2.6657%;
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作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对其在
2019 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保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等履职情况向股东大会进行了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

洁美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洁美科
技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方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洁美科技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
   2、北京国枫(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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