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230 号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 万元至-980 万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2020年4月15日以来,你公司股价已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市场将你公司归为数字货币概念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 你公司是否已经实质开展与法定数字货币试点直接相关的业务,是否已取得人民银行相关的试点资格或资质,主要客户是否要求你公司参与法定数字货币业务直接相关的研发、运营活动。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如否,请进行必要且充分的澄清及风险提示。
2. 你公司一季度业绩发生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趋势,并结合业务发展情况说明你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变化,股价大幅上涨与基本面是否匹配,并就股价涨幅较高以及业绩下滑等事项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3. 你公司股东鑫汇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景涛、鲍喜波于2020年3月3日发布减持计划,拟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的股份,请你公司自查说明是否存在炒作热点以配合上述股东减持的情形。
4. 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个月以来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三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如有,请详细披露。
5. 你公司近三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进行自媒体宣传,以及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6.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4月21日
关于对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230 号
河北汇金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 万元至-980 万元,较上年同期由盈转亏。2020年4月15日以来,你公司股价已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市场将你公司归为数字货币概念股。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 你公司是否已经实质开展与法定数字货币试点直接相关的业务,是否已取得人民银行相关的试点资格或资质,主要客户是否要求你公司参与法定数字货币业务直接相关的研发、运营活动。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如否,请进行必要且充分的澄清及风险提示。
2. 你公司一季度业绩发生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趋势,并结合业务发展情况说明你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变化,股价大幅上涨与基本面是否匹配,并就股价涨幅较高以及业绩下滑等事项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3. 你公司股东鑫汇金及其一致行动人孙景涛、鲍喜波于2020年3月3日发布减持计划,拟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的股份,请你公司自查说明是否存在炒作热点以配合上述股东减持的情形。
4. 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个月以来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三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如有,请详细披露。
5. 你公司近三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调研、进行自媒体宣传,以及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6. 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4月21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河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同时,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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