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33 证券简称:金城医药 公告编号:2020-033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了规范独立董事的行为,明确本 第一条 为了规范独立董事的行为,明确本
公司与独立董事的权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 公司与独立董事的权责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
律、法规和《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的规定,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金
特制订本制度。 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
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聘的公司及其 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
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五条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只在 5 家公 第五条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最多只在 5 家公
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 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
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每年为公司工 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每年应保证不
作的时间不得少于 15 个工作日。 少于十天时间,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
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
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第六条公司所聘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下 第六条公司所聘独立董事应具有独立性,下
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 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
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 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
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
妹等); 的兄弟姐妹等);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2、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
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 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
系亲属; 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
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
的人员; 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5、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5、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
6、已同时兼任 5 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 员;
员; 6、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
8、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
东单位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
情形的人员;
8、已同时兼任 5 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人
员;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10、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条在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召开前, 第十条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应当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 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供给股东,保证股东在投票前已经对候选人有 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
足够的了解。 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情况有
异议的,应当同时报送董事会的书面意见。
对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交易所持有异议
的被提名人,董事会不得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
人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在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时,公司董事
会应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是否被中国证监会提出
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八条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 第十八条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
应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 当对以下事项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
意见: 见:
1、提名、任免董事; (一)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二)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 (四)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调整、决
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或高 策程序、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以及利润分配政
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其他 策是否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不
款; 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理
5、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 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
事项; 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投资等
6、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重大事项;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
对公司现有或者新发生的总额高于 300 万元且高
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 5%的借款或者其
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
款;
(七)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股权激励计划;
(八)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证券交易所
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
让;
(九)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的事项;
(十)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第二十七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
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应认真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
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维护上市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应该按年度向股东大
会报告工作。
上市公司股东间或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
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事应该主动履
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除上述条款外,原《独立董事制度》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