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成新能: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2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0-054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
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1)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
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
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
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对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1
       2、变更日期

       (1)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将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2)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于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并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要求编制 2019 年度
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发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要求,本次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主要变动如
下: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
目;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
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2)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
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2
    (3)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
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2、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
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
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及其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
更,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能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其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4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易成新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