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维图新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参股公司六分科技增资扩股引入腾讯战略投资者
暨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京四维图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参股公司六分科技增资扩股引入腾讯战略投资
者暨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芝腾讯”)拟以人民币
12,000 万元认购公司参股公司北京六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
分科技”)人民币 600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林芝腾讯
对六分科技的持股比例为 9.53%,公司对六分科技的持股比例为
35.72%。同时六分科技与腾讯大地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业
务合作协议》。
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通过六分科技增发新股引入新的
投资者,将提高六分科技在高精度定位领域的竞争力,为股东创造更
好的回报。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
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在董
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它董事经审议通过了该项
议案,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维图新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参股公司六分科技增资扩股引入腾讯
战略投资者暨签署业务合作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四维图新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李克强 李 想
吴艾今
二○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