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562 股票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制度>的议案》,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部分内容进行相应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序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号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兄弟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兄弟科技股份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
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 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
管理制度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1 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4 号:《内 《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相关事项》和浙江 露业务备忘录第 24 号:内幕信息知情人员
证监局《关于切实加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报备相关事项》和浙江证监局《关于切实
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加强内 幕信息 知情 人登记 管理 工作 的通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 知》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
本制度。 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六条 内幕信息的认定标准: 第六条 内幕信息的认定标准:
本制度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 本 制 度内 幕 信息 是指 涉 及公 司 的 经
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在交易 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在
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 交易活动中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
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正式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
2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上正式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
大变化; 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
置财产的决定; 置、处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
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 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资产、
响; 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
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 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 重大变化;
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
(7)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 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经理无法正
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 常履职;
职责;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8)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
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 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况发生较大变化;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 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9)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
被责令关闭; 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合并、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 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
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 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效;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1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
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 告无效;
制措施; (1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调查,公
(1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 施;
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2)公司的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
(14)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 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13)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5)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 (14)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
顿; 售、转让、报废;
(16)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15)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担保超
(17)公司利润分配或者增资的计划; 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20%;
(18)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定期报告、业 (16)公司放弃债权或者对外提供担
绩快报和财务报告等; 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 10%;
(1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17)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 10%
的重大损失;
(18)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
任;
(19)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
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20)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定期报告、
业绩快报和财务报告等;
(21)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第七条 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是指可以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相
员; 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 (1)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 人员;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及其
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
(3)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 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
高级管理人员; 员;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 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
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工作人员等。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 (2)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
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
的其他人员; 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
(6)由于为公司提供服务可以获取公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收购人或者重
司非公开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保荐 大资产交易相关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人、承销商、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 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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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 相关事项的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
务所、银行的有关人员; 级管理人员(如有);因职务、工作可以
(7)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 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
其他人员。 员,或者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
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有关人员;
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
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
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
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
幕信息的其他外部单位人员;参与重大事
项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其他
外部单位人员。
(3)由于与第(1)(2)项相关人员
存在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而知
悉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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