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自我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
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
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
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
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9 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内部控制指引》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万向钱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日
1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