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9 证券简称:中孚信息 公告编号:2020-050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6,000万的银行
综 合 授 信 提 供 担 保 。 公 司 于 2020 年 4 月 1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公告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2)。
经审计,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4,527.11万元,净资产57,507.88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9.11条规定:单笔担保额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为提高审议效率,2020年4月16日,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魏东晓先生以临时提案
的方式书面提交董事会,提议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
时提案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原公告更正如下:
1、原公告中: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孚安全”)的经营资金的需求,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或流动资金贷款,并申请公司为该 6,000 万元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
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更正为: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中孚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孚安全”)的经营资金的需求,该公司拟向银行申请 6,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或流动资金贷款,并申请公司为该 6,000 万元
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
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原公告中: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6,000 万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担保内容及期限:公司为中孚安全自董事会决议起 12 个月内为中孚安全开
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的信用
担保。”
更正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6,000 万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担保
担保内容及期限:公司为中孚安全自股东大会决议起 12 个月内为中孚安全
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履约保函和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 6,000 万元的信
用担保。”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
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在以后的工作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
关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中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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