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股份:2020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为贯彻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加强和改

进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通知》(陕证监发[2011]104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

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制定公司 2020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计划如下:

    一、投资者关系管理组织机构

    投资者关系工作是指公司通过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

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投资

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实施负责人;公司证券部是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

职能部门,由董事会秘书领导,负责承办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其他部门协助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二、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一)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公平原则:面向公司所有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使其能在同等

条件下获取信息,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
   2、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避免误导

投资者。

   3、准确性原则:做到事实准确、使用文字准确。在披露预测性

的信息时,应以明确的警示性文字,具体说明风险因素,提示投资者

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4、持续性原则:对已披露的尚未完结的事项,应持续和完整地

履行披露义务;当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已披露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

完整时,应对已披露的信息及时进行更正。

    5、保密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应注意尚未公布信

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一

旦出现泄密的情形,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二) 通过各项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争取达到以下目标:

    1、通过充分、完整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

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推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营造诚信互利的氛围,形成尊重投资

者、理解投资者、对投资者负责的企业文化。

    3、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促进公司做优做强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投资理念。

    三、2020 年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计划

    严格按照新证券法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大投资者保护力度。重点

解决投资者信息不对称,着力提高公司中小投资者地位和话语权,进

一步调动投资者积极性,增强其对公司的了解和信心。
       (一) 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

量。

   公司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

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和《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特别

要确保《2019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质量,确保股东及潜在投资者能

及时、准确、完整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财务状况、发

展思路、风险因素和防范对策等重要信息。

    2、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披露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

决议、监事会决议、股权投资、股份变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其他

重要信息等临时报告,确保股东或潜在投资者能及时掌握公司的动态

信息,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 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

    1、积极筹备并组织好股东大会

    公司按规定提前在指定媒体发布股东大会的通知,认真做好股东

大会的登记、安排工作。公司严格按照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办公地址召

开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中小股东可根据自己的时间情况出席会议。对

于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公司开通网络投票方式供中小股东参

与股东大会的表决。同时,公司诚邀新闻媒体记者列席会议并进行报

道,增加股东大会的透明度。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大会上就

股东的质询和建议做出合理解释和说明。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公

司及工作人员不得向参会者披露任何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股东大会召

开过程中如对到会的股东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应尽快以深圳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披露该信息。

    2、做好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为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公司将于年报披露后的规定时间内在相关网络平台举行年度报

告网上说明会,与广大投资者在线进行互动交流。

    3、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内容

    公司网站是公司对外宣传的一个窗口,也是公司产品的展示平

台,所以及时更新网站相关内容不仅能让潜在客户快速找到公司,而

且能让广大投资者直观的了解公司。作为上市公众公司在网站的日常

维护和内容更新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1)凡是公司在指定媒体披

露的信息,应于披露当天在公司网站的最新公告栏目披露该信息;(2)

及时更新要闻报道、公司概况、主要业务、企业文化、发展历程等栏

目,以便投资者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公司的近况;(3)在非重大、

非敏感性信息上传之前,应对敏感信息进行排查,防止重大信息、敏

感信息的泄露。

    4、做好投资者的来访接待工作

    投资者、分析师、证券服务机构人员、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

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实行预约制度,由公司证券部统筹安排。
公司应当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

媒体采访等。

    公司与特定对象进行直接沟通的,应要求特定对象出具公司证明

或身份证等资料,并要求特定对象签署承诺书,并指派两人或两人以

上陪同、接待,并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

取未公开重大信息,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而导致相关的内幕交

易。原则上董事会秘书全程陪同并回答问题。

    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应当做好会议记录,内容

应至少包括活动时间、地点、方式(书面或口头)、单位、双方当事人

姓名、活动中谈论的有关公司的内容、提供的有关资料等,并在定期

报告中将信息披露备查登记情况以列表形式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将会

议记录、现场录音(如有)、演示文稿(如有)、向对方提供的文档(如有)

等文件资料存档并妥善保管。

    公司在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后,应当要求特定对象将基于交流沟

通形成的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新闻稿等文件在发布或使用前知会公

司。

    公司应当执行与特定对象交流沟通的事后复核程序,及时检查是

否存在可能因疏忽而导致任何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泄漏,并明确一旦出

现此类情形,公司应当及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

获取同样信息。

    5、及时答复投资者的询问

    证券部负责答复投资者的询问,在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要接受
投资者的监督。在日常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确保投资者专线电话的畅通,严格保守公司商业秘密,耐心

回答投资者的询问,认真记录投资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建议和

不能解答的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领导,采纳投资者的合理建议或及时回

应投资者的质疑。做好电话沟通的登记工作,包括来电对象、时间、

谈话内容、电话号码等信息。

    (2)及时登录查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

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的分

析、说明和答复。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

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3)对于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互动易中涉及的比较普遍的非

敏感性问题及答复,公司加以整理后在互动易或公司网站的投资者专

栏中登载。

    (4)对于投资者提出的邮寄年报的请求,证券部及时办理邮寄事

宜。

    6、持续关注媒体报道,及时澄清不实信息

    持续关注新闻媒体及互联网上有关公司的各类信息,可以通过

“上市公司舆情监控系统”,查看公司的相关资讯,并及时反馈给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此外,对于媒体上报道的传闻或者不实信息,董事

会秘书应及时进行求证、核实。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

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确定是否披露澄清公告。
     (三)其他方面工作

    1、关注公司股票交易,做好危机处理工作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或成交量出现异常波动时,公司应立即自查是

否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非公开重大信息,做好相关方面的沟通协

调工作。如发生危机时,公司应积极应对,努力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使危机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减少危机事件对公司和投资者造成不必

要的损失。

    2、做好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培训,

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相关人员包括公司部

门负责人、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

司负责人)就投资者关系管理进行系统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与特定

对象进行沟通的能力,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

的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

    3、继续做好原职工持股会股票的清退工作

    公司职工持股会于 2004 年 1 月 7 日注销,但由于部分会员未能

及时办理清退手续,公司将继续办理原持股会股票的清退,以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利益。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证监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断提升投资者保

护力度,在新修订的证券法中,也增设了专章规定投资者保护制度,

重点突出了关于投资者保护及维权问题,可见在公司治理方面,做好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2020 年公司将通过股东大会、公司网站、接待来访、答复质询、

互动平台以及电话答复等多种渠道开展与投资者的双向交流与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切实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

权,接受投资者的监督,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树立公

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兴化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