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光: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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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73              证券简称:东阳光       编号:临 2020-31 号
债券代码:163048              债券简称:19 东科 01
债券代码:163049              债券简称:19 东科 02
债券代码:163150              债券简称:20 东科 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

                              管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62 号)
(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全文内容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
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
息。
       一、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1.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新材料收入 30.24 亿元,同比下滑 3.42%,
毛利率 25.61%,减少 3.38 个百分点。其中,占比最大的电极箔由于主要出口地
日本市场受全球经济形势影响,订单量下滑。此外,磁性材料收入 4.13 亿元,
同比增长 36.21%,毛利率-3.43%,减少 13.86 个百分点。主要产品中高压化成箔
销量下滑 6.04%,库存增加 65.48%。请公司:(1)列示各类型电极箔的销量、
收入、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并结合出口订单变化情况,量化说明收入及毛利
率受影响的情况;(2)结合原材料、产品价格变动情况,说明磁性材料收入增长
但毛利率转负的原因;(3)结合产品价格情况,说明中高压化成箔相关存货是否
存在跌价风险,计提跌价准备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合金材料收入 33.64 亿元,同比下滑 3.82%,毛
利率 6.56%,连续下滑。其中,空调箔、钎焊箔、电子光箔和板带材均有不同程
度收入或毛利率的下降。请公司:(1)分主要产品客户市场、可比公司情况等方
面,说明毛利率持续下滑的原因;(2)说明合金材料业绩变化趋势,以及公司的
具体应对措施和安排。
    3.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化工产品收入 17.35 亿元,同比下滑 16.62%,毛
利率 17.74%,减少 15.48 个百分点。公司称化工产品业绩下滑主要系受行业整体
周期向下影响,氯碱化工产品以及新型环保制冷剂等主要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同比
处于低位。其中,主要产品液碱和环保制冷剂库存分别增长 95.82%和 9.16%。
请公司:(1)按主要产品列示化工产品收入、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化情况;(2)
结合产品价格情况,说明化工产品存货是否存在跌价风险,计提跌价准备是否充
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4.年报显示,公司销售费用 26.44 亿元,同比增长 185.28%。其中,学术推
广费 13.56 亿元,同比增长 333.98%,工资薪酬 7.92 亿元,同比增长 363.47%;
医药产品销售费用 23.61 亿元,系报告期加强核心产品可威的学术推广力度和提
前铺建胰岛素等后续产品推广网络所致。请公司:(1)分产品披露学术推广费的
主要核算内容及对应金额、主要支付对象、是否为关联方;(2)结合各类学术推
广的内容、涉及产品等具体信息,说明销售费用与收入的相关性;(3)结合销售
人员数量、激励机制及变化情况,说明工资支出大幅增加的原因;(4)结合大额
销售费用支出申请、审批流程等,说明公司确保销售费用使用和确认合规的内控
措施。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二、关于财务数据情况
    5.年报显示,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 52 亿元,其中使用受限金额共计 15.42
亿元,主要为票据承兑保证金 14.46 亿元、借款保证金 0.9 亿元。同时,公司短
期借款期末余额 53.04 亿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 6.82 亿元、其他流动负债
2.53 亿元,报告期利息收入 0.57 亿元,利息费用 6.9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
结合年度日均货币资金及资金存放情况,说明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的匹配性
和合理性,资金是否存在潜在限制性用途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2)结合
自有资金、短期借款的资金成本和使用安排,说明公司融资决策的具体原因和合
理性;(3)进一步分析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以及应对措施。请会计师
发表意见。
    6.年报显示,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 17.16 亿元,主要为预付专利技
术和药品生产批件款项 14.52 亿元以及预付工程款、设备款 2.44 亿元。预付专利
技术和药品生产批件款项为公司按照预付及里程碑付款模式,向关联方广东东阳
光药业有限公司购买相关在研药品权利,其中 2015 年购买磷酸依米他韦目前已
支付 5.6 亿元;2018 年购买克拉霉素缓释片等 6 个产品目前已支付 3.79 亿元,
结转无形资产 3 亿元;2019 年购买恩替卡韦片等 27 个产品目前已支付 8.13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预付工程款、设备款余额前五大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形
成时间、金额、占比、对应在建工程或相关资产项目;(2)结合购买协议约定、
研发进度、里程碑条款达成情况等,说明预付专利技术和药品生产批件款项支付
是否符合前期约定;(3)结合药品研发风险、结转无形资产情况、关联方是否设
置退款担保等,说明预付款项是否存在结算或收回风险,并进行提示。请会计师
发表意见。
    7.年报显示,公司无形资产期末余额 25.3 亿元,其中探矿权 8.58 亿元、采
矿权 1.47 亿元,探矿权报告期计提减值准备 0.14 亿元。同时,公司预计负债期
末余额 0.9 亿元,为狮溪煤业未决诉讼 0.46 亿元和矿山恢复治理费用 0.44 亿元,
报告期末涉诉案件尚有 13 个案件未最终执行。请公司:(1)列示探矿权及采矿
权明细、形成时间、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及期末余额、资产期末账面净值;(2)结
合相关诉讼情况和进展,说明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以及相关矿产业务运营情
况及未来规划;(3)补充披露相关矿业权减值测试过程,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矿业
发展、国内外市场商品价格、未来市场供需、矿产储量、开工情况、折现率等情
况,并说明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补充披露矿产其他资产明细,及减值准
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8.年报显示,公司在建工程期末余额 13.85 亿元,同比增长 9.07%。其中,
矿井及附属工程期末余额 3.84 亿元,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105.68%,工程进度
97%;磷酸锂铁电池项目期末余额 0.56 亿元,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204.16%,工
程进度 99%;乳源低压化成生产线项目期末余额 0.26 亿元,工程进度 98%。请
公司结合相关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迟延转固情况。请会计师发表
意见。
    9.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3.85 亿元,同比增长 356%,其中应
收债券筹资款 2.06 亿元、职工备用金 1.17 亿元、应收融资保证金 0.49 亿元、代
被兼并重组煤矿支付的款项 0.45 亿元、其他 0.21 亿元。请公司:(1)分类别列
示其他应收款主要对象、是否关联方、金额及占比、形成时间、坏账计提及期后
回款情况;(2)结合业务模式及相关背景,说明职工备用金相关款项形成及本期
大幅增加、代被兼并重组煤矿支付款项及其他类款项形成的原因;(3)结合上述
问题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10.年报显示,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 6.85 亿元,其中权益工具投资
6.5 亿元,主要为持有的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6.55%股份;交易性金融
负债期末余额 6.04 亿元,主要为确认控股子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转换权。报
告期合计增加公司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3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交易性
金融资产及负债的具体明细及会计处理依据;(2)相关公允价值具体确定过程;
(3)结合上述问题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会计
师发表意见。
    11.年报显示,公司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新增 25.2 亿元,系执行新金融工
具准则由上年期末应收票据 19.74 亿元重分类而来,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
值。请公司:(1)结合票据管理业务模式,说明应收票据重分类的依据及合理性;
(2)分别披露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对应的应收款项融资金额;(3)列
示前五大应收款项融资对象、是否为关联方、涉及业务板块、票据金额、交易背
景及对应产品、交易时间等;(4)说明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会计
师发表意见。
    12.年报显示,公司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 13.37 亿元,同比增长 174.01%,其
中应付专利费 6.39 亿元、预提费用 6.06 亿元、押金保证金 0.55 亿元、其他 0.37
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其他应付款主要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形成时
间、金额及占比等明细;(2)结合公司业务,说明相关款项产生原因及核算方式。
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
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 2020 年 4 月 25 日之前,
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同时按要求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和披露。


    公司将按《问询函》的要求,尽快就所涉及问题进行逐项核实与回复,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
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公告,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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