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环宇:2019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2019 年度,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
环宇”)在任独立董事分别为高超、高文生、彭维。作为东方环宇的独立董事,
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以及《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及要求,在 2019 年度的工作中,本着恪尽职守、
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在本年度内召
开的董事会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发挥
独立董事独立性及专业优势,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
了公司及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 2019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
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高超、高文生、彭维为公司独立董事。
       高超,女,1966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副教授,
曾任昌吉州党校法学教师。现任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律师、昌吉学院法学副教授,
兼任昌吉州法学会理事,昌吉州人大立法咨询小组成员,乌鲁木齐市仲裁委员会
仲裁员,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高文生,男,1968 年 9 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曾担任
新疆木材运输公司财务科会计、副科长、科长,新疆德隆喜华斯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财务部主管,西安华海电子有限公司财务部主管。历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现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副
总经理、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
       彭维,女,1969 年 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副教授,国
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公用工程师(暖通空调),
现任新疆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城建系教师、新疆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教师。2018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
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或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没有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履职过程中,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
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 次股东大会(其中 1 次年度股东大会,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     次数     式参加次       次数                大会次数
            次数                   数
  高超        9         9            9          0          0          4

 高文生       9         9            9          0          0          4
  彭维        9         9            9          0          0          4

    我们对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
通,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们认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及
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分别在各专业委员会任职:高文生
任审计委员会主任、高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彭维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根
据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细则,我们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会议,对相关事项
进行审议并提交董事会,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2019 年,我们出席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高超              6                 /                   /
   高文生             6                 /                   1

    彭维              /                 /                   1
(三)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的基础
上,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在以下会议中发表相关独立意见:

    1、2019 年 2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公司应收
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其中《关于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董事、高级管人员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
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关于公司符合
重大资产购买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
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议案》、《关于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
服务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 年 8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2019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6、2019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新增 2019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议案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的议案》、《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贷款并
提供质押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9 年度,我们对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经核查相关资料及对各项相
关决策、执行、披露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对公司预计 2019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方面均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
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
财,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购买的
理财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能够充分控制风险,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
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
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有利于公司对现有资源的整合,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经核查后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本年度未向控股股东、
关联方以及其他公司提供任何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
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
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的情形。
(六)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计通过了

因一直参与并负责公司审计项目的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团队离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保障审计工作的
连续性,经充分沟通、协调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独立对公
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公司能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
有关考核激励的规定执行,薪酬的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八)公司及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发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
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了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
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于报告期内对各自分属领域
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且未提出异议。
(十)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现金流状况、盈利
水平、资金需求及未来业务发展等各种因素,为公司后续发展积蓄力量,保证公
司经营业务稳健发展,以更好地回报股东。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19 年的履职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忠实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
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应用的作用。
       2020 年,我们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继续加强与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沟通交流,深入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和决策能力,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建设
性的意见和建议。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高超、高文生、彭维
                                                      2020 年 4 月 16 日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东方环宇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之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 超                  高文生                   彭 维




                                          2020 年 4 月 16 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环宇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