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业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赋予的职权,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从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股东利益出发,对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财务情况,内
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内幕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决策
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独立、有效的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
障。现根据《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将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及 2020 年
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高效参与“三会”运作,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 年公司监事会勤勉履职,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项重要事项实施监督,报

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议 8 次,其中现场会议 1 次、通讯表决会议 7 次,审议相
关议案 55 项。所有会议的召开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各监事充分利用自身专业及管理经验,以书
面或决议形式针对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相关事项、会计政策变更等
公司经营管理事项发表了 9 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了公司合规经营,保障
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为加强监事会运作管理,确保对公司各项监督工作的合法合规性,监事会
于 2019 年 8 月向股东大会提交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

订案,并通过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正式实施。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按照要求担任监票人,2019
年公司共召开 5 次股东大会,其中 1 次年度股东大会,4 次临时股东大会,累计
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26 项。监事会对上述决议实施跟踪监督,各项决议均已得到
了有效执行。
    (三)列席董事会情况
    在按照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的同时,公司董事会为监事会
履行知情权也提供了充分的保障,监事会列席了公司 2019 年董事会现场会议,
进行了全过程监督,并担任投票监票人,认真履行监事会的监督职权。

    二、加强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监督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履职监督,并积极与公司党
委、纪委配合,扩大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一是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履行“一岗双责”工作制度,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积极做好公司生
产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降低廉洁风险,保障公
司决策层和管理层平稳运行;二是加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依法治司、合
规管理方面的监督,督促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经理班子工作
细则行使职权,保证公司治理;三是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认真

落实公司各项决议,努力提升和改善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同时充分关
注独立董事履职的独立性以及是否具备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三、严格落实财务、内部控制及重大事项监督职责

    (一)财务情况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职责,通过有计划、有重

点地检查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修订、执行情况,不断加强对公司资金
安全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力度,并认真听取公司及相关部门各个会计期间定期
报告编制情况汇报来实现有效监督。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
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公司股东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报告期各会计期间财务报告均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应了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
经营情况。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符合公司财务管理实际
情况,资金使用合理、合法、合规,财务管理运行平稳,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内部控制监督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对公
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进行了认真监督,确保公司内部
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监督充分有效及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经核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

执行,实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监事会认为对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的总
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公司已建立的内部控制
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其他重大事项监督

       对外担保方面,2019 年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违规担保情
形。
       重大交易事项方面,2019 年 12 月,公司收购大股东云南锡业集团(控
股)有限公司持有的云南华联锌铟股份有限公司 9.76%股权是基于增强对控股
子公司控制能力,提高其对公司利润贡献进行的必要收购,交易价格以根据经
国资备案后的第三方评估值作为对价,定价方式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利益。

       三、强化合规经营监督力度,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随着上市公司监管日趋严格,2019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对照证监会、交易所
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在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与关联方经济往来相关
事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以及关联方履行承诺等方面强化监督职责落实,扎
实推进过程风险防控,保障公司合规经营,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驾护
航。
    (一)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监督

    2019 年监事会加大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督力度,严格追踪公司提交监事会
审议的各项议案的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公司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规范运作相关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公司信息特别是内
幕信息管理和披露的合法合规。报告期,公司按照证监会、交易所及规范运作
相关管理制度较好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并通过持续开展内部信息以及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管理,有效保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
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幕交易等情形。

    (二)公司关联交易和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监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
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
均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监督公司及关联方承诺履行

    为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监事会认真监督公司及关联方在以
前年度相关事项中作出承诺的履行,报告期内,公司及关联方严格履行以前年
度进行的相关承诺,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及关联方违反承诺的行为。

    (四)加强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监督

    2019 年 3 月,公司变更了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旨
在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可实现预期的募集资金投资效
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投资规模和调整募
集资金投入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修
订稿)》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发展战略。2019 年 11 月,公司 2016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性,监事会认真
审查了募投项目推进期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后认为公司 2016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锌、60 吨铟冶炼技改项目已达到预期建设
目标,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

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也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2020 年工作计划

    2020 年 2 月 3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监事会顺
利完成换届,第八届监事会未来将秉承往届监事会勤勉尽责,务实高效的工作
作风,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各项
监督职责。一是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知悉并监督公司各重大
决策事项及其审议程序的合法、合规性,督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断完善;二

是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开展日常履职、执行公司决议、遵守法律法规等方面
进行监督,督促其不断优化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经营业绩;三是加
强对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担保事项及内幕信息管理等规
范运作事项的监督,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除上述日常监督职
能外,新一届监事会还将重点加大对以下方面的监督履职,促进公司各项工作
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加强对公司财务检查监督

    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对公司重大
财务决策事项和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特别是针对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投
资项目、兼并收购、利润分配等事项实施重点关注,同时对公司财务管理相关
制度及会计政策开展深度核查,并适时向公司及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
   以内部管理制度和控制流程为出发点,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
所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各环节实施监督,督促管理层进一步加大内部控
制建设力度,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管理机制,
推动公司依法治司、合规经营向更深、更细的层次迈进。

   (三)加强各方交流,保障信息互通

   一是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的汇报和沟通,确保公司经营始终符合各监管部
门的要求;二是加强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联系,在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各
项决策科学性方面形成合力;三是根据需要列席管理层相关会议,进一步加深
对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四是加强监事会内部沟通,充分发挥集体智慧,促进
监事会工作的有效开展。

   2020 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公司监事会将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督
职能,助力公司在冲刺阶段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为推动公司健康、稳定、
可持续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锡业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