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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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该所已连续 1 年为本公司提供年度审计
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
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
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0 年度具
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具有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资格等,是国内
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
球知名会计网络 RSM 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该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 4 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
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更名而来,成立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厦门
火炬高新区软件园创新大厦 A 区 14 楼 a 单元 19 室,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
服务业务的经验。
    2、人员信息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员工 3,051 人。其中,合
伙人 106 人,含首席合伙人 1 人;注册会计师 860 人,全所共有 2,853 人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2018 年度总收入共计 69,904.0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66,404.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8,467.12 万元;2018 年为 1,338 家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 110 家 A 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对于本公司所在
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4、执业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闫钢军,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2000 年 8
月起一直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启盛,中国注册会计师,从 2010 年 8 月起一直从事
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
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近 3 年内,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收到 1 份行政监管措施(警示函),
即 2017 年 10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
决定书【2017】28 号。除此之外,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
    2019 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
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地完成了 2019 年度
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
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根据 2020 年度具体
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同意
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
性作用。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为公司提供了优
质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其在担任
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公允
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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