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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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0-38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

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原因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

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

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

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16

号通知及附件要求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适用于企业 2019 年度

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并按以

上文件规定执行。

    (二)变更时间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和财会〔2019〕16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1、新收入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包括: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

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

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

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2、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报表主要变动如下: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

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

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

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

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

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

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 2019 年可比数。

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新收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

变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财会〔2019〕16 号文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变更涉及对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了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8 号——

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16 号及财会〔2017〕22 号的要求进行会计

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的

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

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

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体现了会计核算真实性与审慎性原则,

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

益。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应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不产生

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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