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
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9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
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
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
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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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之日间未
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
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本部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二期发电厂(分公司)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城三期发电厂(分公司)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居龙潭水电厂(分公司)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抱子石水电厂(分公司)
江西赣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子公司)
江西昱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99.98%,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资金管理、投
资管理、财务报告、燃料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资产管理、运营管理、
工程项目、电力营销、人力资源等。重点关注生产燃料采购、工程项
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等高风险领域。
1、内部环境
组织架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
立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三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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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作规范,建立的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民主、透明;管理层职责明确,
制衡监督机制有效运作,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健全。公司结合管理咨
询成果,优化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的组织架构,对相关职能部门进行
精减整合,实现了机构的科学设置和精简高效。
内部审计:公司设立审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公司本部及
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完善内部控制的
建议,并督促审计发现问题在限期内落实整改,为提高内部控制有效
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人力资源: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
理制度。公司将职业道德、学习能力和工作业绩作为聘用和选拔员工
的重要标准,不断提升员工素质。制订了劳动关系管理、员工招聘管
理、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管理、教育培训管理等多项人力资源管
理制度。2019 年公司大力推动“三项制度改革”,科学设置部门和岗
位,建立以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为主的“一级多档”宽带薪酬体系,
将薪酬与岗位价值、员工职责、公司发展有效结合,并全面推行绩效
考核制度。
企业文化:公司秉承“团结、诚信、务实、创新”的企业精神,
秉承“以电为主、适度多元”的发展战略,由电力生产型企业向综合
能源服务型企业转型,2019 年成立江西赣能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和江
西昱辰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向市场化售电、增量配网、智慧能源等领
域起步发展。公司建立和落实党委工作责任制,打造“三融一促”党
建工作体系,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安生生产
管理方面公司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两个体系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班组
建设和制度建设,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
制和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构筑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社会责任: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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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省政府精准扶贫工作战略部署,派员全脱产常驻扶贫点江西省赣州
市寻乌县南桥镇古坑村,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重点着力帮扶民生
和产业发展,建设赣能惠民楼、赣能光伏电站、生态果园,整治村庄
基础设施,实现村民产业发展“微心愿”,经过持续努力,2015 年工
作队初入驻时古坑村贫困发生率为 19.34%,至本报告期末建档立卡
贫困户 75 户 314 人全部实现脱贫,贫困率降至为零。公司所属单位
抱子石发电厂自 2015 年起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四都镇四都村开展
驻村帮扶工作,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改善生活生产条件,帮助村庄改
造农田水利、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公司将贯彻落实“摘帽不摘责任、
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继续巩固脱
贫成效,支持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公司重视履行环保责任,为提升煤
电高效清洁发展水平,落实“节约、清洁、高效”的能源战略方针,
公司加大资金投入,于 2017 年完成所属单位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丰城二期发电厂两台发电机组(单机装机容量 70 万千瓦)汽轮机通
流系统及锅炉超低排放升级改造重大技改项目,改造后降低了资源消
耗量,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面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的相关要求,促进
了绿色低碳和可持续发展。
2、风险评估
根据公司目标,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收集相关信息,最大程度的
识别内部风险因素和外部风险因素,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
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结合风险承受度,确定风险应对策
略。
3、控制活动
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包括:不相容职
务分离、授权审批、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全面预算管理、
经济活动分析和绩效考核等,均融入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之中。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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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推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结合公司实际和改
革发展需要,报告期内新增或修订《火力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等 9 项工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安全生产投入
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债务融资
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招标
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非招标管理办法》、《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
法》等内部控制制度,旨在完善治理,实现目标。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层能及时获得进行决策所需
要的相关信息。公司本部、各部门、所属单位定期召开各层级工作例
会,研究部署工作,制定了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内部信息传递手册》,
规范内部信息报告流程,加强内部信息传递管理。
对外信息披露方面制定了《接待与推广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等制度,公司能够与投资者、中介机构、监管部门等有关方
面保持良好的沟通。
5、内部监督
公司对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监督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
和内部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向董事
会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及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
情况进行监督。内部审计的基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公司审计
部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监督,并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
公司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制定了《反舞弊及投诉举
报工作制度》及其他纪检监察工作制度,明确了举报投诉的处理、报
告途径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
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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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
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
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
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影响利润总额或净资产超过上年
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
重要缺陷:财务报表的错报金额影响利润总额或净资产超过上年
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
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
偏离控制目标。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其严重
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可能造成的直接损失占利润总额或净资产超过上年末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
重要缺陷:可能造成的直接损失占利润总额或净资产超过上年末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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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缺陷: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因内控缺失,致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严重违法行为被
监管机构立案调查并处罚;因控制缺陷,致企业出现重大安全主体责
任事故;公司重要业务制度缺失或失效;内控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
改。
重要缺陷:公司经营违规行为被主流媒体持续进行负面报道;因
控制缺陷,致企业出现较大安全主体责任事故;公司一般业务制度缺
失或失效;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一般缺陷:指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16 年 11 月 24 日,公司所属分公司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丰
城三期发电厂在建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平台坍塌事故,事故发
生后,公司尽全力配合完成事故善后工作并采取一系列措施维护生产
稳定,成立“11.24”特别重大事故专项整改工作组,制定专项整改
措施,深入推进事故专项整改工作,扎实落实各项整改措施。2019
年 3 月 1 日,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 2019 年第 6 号公告,将丰城三期
发电厂移出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公司对照《国务院关
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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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号),取齐项目开工必要支持性文件,并积极开展施工现场保护性
措施工作。2019 年 11 月 29 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关于将赣能丰城三期
扩建项目移出江西省 2017 年煤电停建项目名单的通知》(发改能源
【2019】1868 号),通知同意将赣能丰城三期扩建 2×100 万千瓦项
目移出江西省 2017 年煤电停建项目名单,2020 年 1 月,公司收到控
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丰电三期项目复建开工的
批复。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对外披露丰电三期项目正式复建开工。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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