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20-013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梅晓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星期四)下午13:30开
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0年4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17号青年公寓A座一层东风
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7人,代表
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6,144,5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46,062,685
股的48.2150%。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数量为454,749,5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46,062,685股的48.0676%。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394,986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946,062,685股的0.1475%。
(注:由于数据计算时要四舍五入,计算上述股份数量占比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数差异)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1,937,88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46,062,685股的0.204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因疫情原因,
其中: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视频方式出席了会议,北京
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55,953,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1%;反对18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弃权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1,746,886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1439%;反对票为188,0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7013%;弃权票为3,0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1548%。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
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
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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