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东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慎地行使公司和
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履职情况
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8 月 25 日在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侯文全先生、于团
叶女士、王培女士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4 月 17 日,侯文全先生因个人
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19 年 5 月 8 日在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上魏龙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5 月 8 日侯文全先生辞职申请生效。
截止 2019 年末,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 名独立董事为于团叶女士、王培女士、
魏龙先生。
于团叶,女,1971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澳洲注册
会计师协会会员。多年来一直从事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研究,
曾主持或参与上海市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会计学会、国家自然基金、同济大学
等项目的研究。1994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现任广东
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培,女,1954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1983 年至 1988 年,担任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科员;1988 年至 2010
年,担任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副处长、处长、党委副书记、董事;2010 年至
2014 年,任职于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现任广东
四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魏龙,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法学硕士学历。
1988 年 9 月至 1992 年 6 月,在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无线电系学习,获得工学学士
学位;1992 年 7 月至 2002 年 1 月,在广东福地科技总公司任电子工程师、助理
电子工程师,其中 2000 年 6 月至 2002 年 1 月兼职在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实习;
2000 年 6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2003 年 3 月至
2007 年 5 月,任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其中 2004 年 12 月取得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7 年 6 月至今任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
人;2014 年 12 月至今任职广东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四
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我们积极出席公司会议,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
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次 出席股东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大会次数
侯文全(已卸任) 4 4 0 0 3
王培 12 12 0 0 4
于团叶 12 12 0 0 4
魏龙 8 8 0 0 1
(二)会议决议情况
审议议案时,我们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依据自己的独立判断充分发表独立意
见,为公司的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为我们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及给予了大力支持,我们通过听
取汇报、电话、电邮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运营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
董事会科学决策。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19 年,公司独立董事秉承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对所重点关注的事项
进行了审慎判断,具体情况如下:
1、关联交易情况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
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公允性、对公司及股东权益的影响等方面
作出判断。本年度就公司 2019 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其他公司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非经常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3、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我们对 2019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阅读和分析,认为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责权利一致的原则,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
责任,促进公司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4、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9 年度公司未发生改聘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事务所是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5、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以已发行股份 26,668 万股计算,公司 2019 年度按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5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共
计 13,334,000.00 元,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我们认为该利
润分配方案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
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
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6、会计政策变更和财务信息调整情况
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1)将资产负债表中“应收
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应收利息”和“应
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
示;“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2)在利润表
中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将原“管理费用”中的研发费用重分类至“研发费用”
单独列示;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项
目,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2019 年 8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
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或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
进行摊销的部分,不得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不转入“一年内到
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
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独立意见。
7、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与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分红、股份限售
等相关承诺。
8、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使广大投资者能够获取更多有关公司的信息,有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
值的判断能力。
9、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有关规定,我
们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解,认为公司进一步地强化内控体系
建设和持续的优化,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
环节,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10、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目前有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对
相关事项分别进行审议,运作规范。
11、其他事项情况
(1)委托理财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 7,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
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我们发表独立意
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
修订)》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
率。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独立、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我们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
发展战略以及财务状况,并针对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尽职尽责,充分履行独
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