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
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之独立董事,对惠天热电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追加审议公司向惠涌公司应急热量采购的关联交易
公司2019-2020年采暖期向关联方惠涌公司购买热量的交易,是基于公司涉及民生行业的特征,为保证供热质量,同时兼顾合理布局、提高资产运营效率而采取的措施,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实际供热成本为依据并经协商确定,符合供热行业的实际,定价合理,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追加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0年第五次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李岳军 、范存艳 、李卓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