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0-012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
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
执行。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 号”),
并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财会〔2019〕9 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
财政部 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合并财务报表
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的
要求编制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修订
通知》的有关要求,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
当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新收
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
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
部发布的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的有关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公司首次执行该准则对财务报表无影响。
根据《修订通知》要求,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变更,本次变更能够更
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
整,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无实质性影响。
三、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
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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