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谨慎
的原则,对公司将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向实际控制人租赁办公楼的议案》
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交易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应当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全体独立董事:肖菲、杨晖、傅平
2020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