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源创”、“公司”或“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华兴源创在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华兴
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054 号)
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4.26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7,282.60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9,193.3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8,089.30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6471 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24,607.24 万元,
收到募集资金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75.99 万元,现金管理投资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
费净额为人民币 243.85 万元,尚未支付发行费用 302.8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64,104.75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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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中
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分行、浙商银行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苏州木渎支行、宁波银
行苏州分行、苏州银行湖东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2019 年 7 月 5
日至 9 日和华泰联合证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
议》。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
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专户存储银行应及
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时锐、吴学孔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
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050020010120100277488 38,234.94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75010122001218226 —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 540473413891 313.78
4 苏州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51953100000733 —
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 8112001012200482681 25,556.03
合计 — 64,104.75
注:余额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包含未到期结构性存款 36,000.00 万元,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木渎支行包含未到期结构性存款 24,00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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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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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88,089.3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07.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4,607.2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累计投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
更项目(含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金 入金额与承诺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
项目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入进度(%)(4) 是否发生重
部分变更) 总额 额 入金额的差额(3)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计效益
总额 (1) (2) =(2)/(1) 大变化
=(2)-(1)
平板显示
生产基地 否 39,858.91 39,858.91 39,858.91 1,839.51 1,839.51 -38,019.40 4.62% 2022 年 7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建设项目
半导体事
业部建设 否 26,032.79 26,032.79 26,032.79 546.08 546.08 -25,486.71 2.10% 2022 年 7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补充流动
否 35,000.00 22,197.60 22,197.60 22,221.65 22,221.65 24.05* 100.1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资金
合计 — 100,891.70 88,089.30 88,089.30 24,607.24 24,607.24 -63,482.06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为了使公司的募投项目及早产生效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前,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平板显示生产基地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设项目、半导体事业部建设项目进行了建设。截至 2019 年 7 月 9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 751.12 万元建设平
板显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半导体事业部建设项目。2019 年 8 月 3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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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 751.12 万元。该投入金额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专字
[2019]6893 号《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鉴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2019 年 8 月 3 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结构性存款余额为:浙商银行苏州分行 3050020010120100277488
户 36,000 万元;中信银行苏州木渎支行 8112001012200482681 户 24,000 万元。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利息收入投入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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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51.12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使用 265.19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会专字[2019]6893 号)。公
司独立董事于 2019 年 8 月 3 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也对本次募集
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核查意见。
3、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在投资期限内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应为
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应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
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
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保荐机构也对本次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发表了核查意见。
2019 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如下:
存放银行 产品名称 存款 金额 到期日 预计年化 存款期
方式 (万元) 收益(%) 限(天)
浙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 6,000.00 2019/11/8 4.10% 9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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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
结构性
浙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15,000.00 2020/2/10 4.20% 186.00
存款
结构性
浙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15,000.00 2020/8/8 4.30% 366.00
存款
结构性
浙商银行 结构性存款 6,000.00 2020/2/10 3.80% 94.00
存款
共赢利率结构 28
结构性
中信银行 274 期人民币结 5,000.00 2019/11/7 4.20% 91.00
存款
构性存款产品
共赢利率结构 28
结构性
中信银行 275 期人民币结 9,000.00 2020/2/5 4.30% 181.00
存款
构性存款产品
共赢利率结构 28
结构性
中信银行 276 期人民币结 10,000.00 2020/8/3 4.40% 361.00
存款
构性存款产品
共赢利率结构 30
结构性
中信银行 307 期人民币结 5,000.00 2020/2/6 3.80% 90.00
存款
构性存款产品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60,000.00 万元。2019 年度,公司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
243.85 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无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
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
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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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金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15Z0003 号)。报告认为,华
兴源创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兴源创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等多种方式,对
华兴源创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
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
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
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査,保荐机构认为:华兴源创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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