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澳洋
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洋健康”或“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
澳洋健康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澳洋健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认真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并重点对内部审计和审计委
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
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等事项进
行核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填写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澳洋健康《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制定和运
行的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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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 潇 李金海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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