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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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在认真审
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
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
司发展的需要,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我们一致认可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认可2019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关于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兼顾了公正与激励,充分考虑了
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持
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们一致同意2020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兼顾了公正与激励,充
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可以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我们一致同意
2020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
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
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聘任张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核,上述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未发现上述人员
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
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八、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而做出,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
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九、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俞伟峰                   秦     致                王志成




                                                     2020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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