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0-02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召开六
届十八次董事会及六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
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欣热电
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有效期为 1 年的互保协议。上述事
项已经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以下简称
“农行平湖支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52020001455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约定公司为弘欣热电公司自 2020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12 日期间与农行平湖
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0 年 4 月 14 日 , 弘 欣 热 电 公 司 与 农 行 平 湖 支 行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33010120200008640”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弘欣热电公司向农行平湖支行借
款本金 600 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为前述编号“3310052020001455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发生
的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0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 24,301.94 万元(不
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51,225.11 万元,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4,000.00 万元,上述担保
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12.31)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
5.56%、11.73%和 0.9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33100520200014553”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编号为“33010120200008640”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〇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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