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信息”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安恒信息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919号文核准,杭州安恒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恒信息”)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518,519股,发行价格每股56.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4,629.63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9,472.4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5,157.20万元。以上募集资
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
第ZF10769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在上市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根据该制度的规定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19年1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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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如下:
单位:万元
预计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额
使用额
1 云安全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15,383.11 15,383.11
2 大数据态势感知平台升级项目 11,268.70 11,268.70
3 智慧物联安全技术研发项目 9,652.65 9,652.65
4 工控安全及工业互联网安全产品升级项目 3,983.37 3,983.37
5 智慧城市安全大脑及安全运营中心升级项目 11,947.14 11,947.14
6 营销网络及服务体系扩建项目 8,778.24 8,778.24
7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15,000.00
合计 76,013.21 76,013.21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
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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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
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
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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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
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
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
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
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
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
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
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
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
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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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
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
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
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4月13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
币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
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
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安恒信
息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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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余 姣 李 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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