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方科技: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4-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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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59     证券简称:有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81元(含税)。公司本年度
   不进行转增,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
   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关于现金红利比例低于30%的说明:物联网行业当前处于快速发展
   阶段,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演进,各类应用场景不断涌现,公司
   近年来持续开拓细分应用领域,营业收入实现增长,但同时经营
   性现金净流量面临阶段性压力,对资金需求量较大。公司拟利用
   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进行海内外的市场拓展,并深挖智慧能源、车
   联网、商业零售、智慧城市等细分领域的商业机会和投资机会,
   加大研发投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41,320,828.92元。经董事会决
议,公司2019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
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1元(含税)。截
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1,679,495股,暂以此计算合计拟派
发现金红利7,426,039.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3.6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
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
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
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54,560,490.9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
利 润 为 165,260,216.40 元 , 上 市 公 司 拟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总 额 为
7,426,039.1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
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属于物联网行业,公司提供的无线通信模块是连接物联网感
知层和网络层的重要环节,同时还提供无线通信解决方案和终端,广
泛应用在智慧能源、车联网、商业零售、工业物联、智慧城市、智慧
医疗等领域。
    物联网产业当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随着通信技术的不断演进,
各类应用场景不断涌现,2G/3G/4G/NB-IOT技术促进了电、水、气等
能源行业的升级,随着5G技术的发展,物联网在智慧医疗、自动驾驶
和机器人等新兴细分领域将得到应用,未来无线通信的市场增长空间
仍然巨大。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
    近年来公司持续开拓物联网行业的细分应用领域,不断加大研发
投入,营业收入实现较大幅度的增长。由于行业上下游结算周期的不
同,在公司营业收入保持增长的情况下,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面
临阶段性压力;同时由于公司上市所募集到的资金净额低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的投资金额,公司在开展研发和产业化募投项目时需要
用自有资金投入,以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因此公司对
资金需求量较大。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
    公司拟利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进行海内外的市场拓展,深挖智慧
能源、车联网、商业零售、智慧城市等细分领域的商业机会和投资机
会。
    同时,公司拟利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保证研发和产业化募投项目
的实施,具体包括对NB和4G智能模块、5G模块和解决方案、V2X解决
方案的研发投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计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制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金分红比例与当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为 13.61%,现金分红比例较低系综合
考虑了行业发展影响、公司经营的流动性需求和未来业务扩展的需要,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关于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行业情况、现金流状态、募投项目实施、未来
商业和投资规划的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公司现金红利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系结合了物联网行业的发
展阶段、公司经营对现金流的需求以及业务扩展的需要所进行的综合
考虑。公司拟利用留存的未分配利润进行海内外的市场拓展,并深挖
智慧能源、车联网、商业零售、智慧城市等细分领域的商业机会和投
资机会。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有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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