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1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期涉税事项情况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
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生水)于 2019 年
12 月 10 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
知书》[税务通〔2019〕060 号]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事由:异常凭证处理通知。通知内容:你(单位)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明细见附件),已被开票方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列入异常凭证范围。”
详见公司 2019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二、涉税事项进展
远大生水提供了合同、资金、仓储物流等协查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国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于 2019 年 12 月至 2020 年 3 月期间进行了核查。2020
年 4 月 14 日,远大生水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高税通〔2020〕1469 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事由: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解除通知。通知内容:你(单位)收到的异常
凭证(发票明细见附件),已被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解除。”
三、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
[高税通〔2020〕1469 号],远大生水所收到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已经认证并按
规定进行抵扣,不会对公司损益造成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1
四、备查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高
税通〔2020〕1469 号]。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