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
25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授信
担保额度,控股子公司湖南云冷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为购买项目配套工业厂房
客户银行按揭贷款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阶段性担保、为入驻云
冷智慧冷链物流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实际开展经营的商户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
币3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股东大会已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占2019年经审计净资
产的100.6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余额共计52,902.37
万元,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1.29%。
经核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其内容及决策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
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同意该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并落实到决策、
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良好有效的执行。公
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
五、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
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制定、表决程
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唐正国 杨黎明 樊行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