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95股票简称:国电电力 编号:临2020-21
债券代码:122493债券简称:14国电03
债券代码:143642债券简称:18国电01
债券代码:143662债券简称:18国电02
债券代码:143716债券简称:18国电03
债券代码:155522债券简称:19国电01
债券代码:163327债券简称:20国电0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七届六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对《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修改董事会行使职权
对《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行使职权进行部分修改:
(一)新增条款
1.新增第六款
(六)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2.新增第十款
(十)决定缴纳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二)修改条款
1.修改第三款
原为: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修改为: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融资担保方案;
2.修改第十一款
原为: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的实施进行总体监控;
修改为:决定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实施进行总体监控;
3.修改第十二款
原为:履行内部审计的主体责任,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向股东大会提请聘用或者解聘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决定内部审计的其他重大事项;
修改为:指导、检查和评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决定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向股东大会提请聘用或者解聘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决定内部审计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对董事会、监事会人数进行修改
1.修改第一百零九条
原为: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
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
2.修改第一百五十一条
原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包括3名股东代表和2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
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
举产生。
修改为: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包括2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三、其他修改
1.修改第十五条
原为: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电力行业优势,积极发展电力事业,将公司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综合性电力上市公司,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为股东创造丰厚回报,为员工创造美好生活。
修改为:公司的经营宗旨:充分发挥电力行业优势,积极发展电力事业,将公司建设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电力公司,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为股东创造丰厚回报,为员工创造美好生活。
2.修改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原为:董事人数低于6人时;
修改为:董事人数低于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上述内容修改完成后,对应款号顺序调整,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修改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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