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周雪林)
2020 年 4 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19 年度
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9 年度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 年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1、公司召开会议次数
(1)2019 年度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
(2)2019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
2、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 6 次董事会会议,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
大会 3 次。2019 年度本人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未发生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
之一的情形。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及其他相关事项事前进行认真的研究审议,积极
与公司进行沟通,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做出判断,严谨地行使表决权。
2019 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日常工作情况
本人报告期内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履行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
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一)2019 年 2 月 11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聘任周文刚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消增
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结算方式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3 月 2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关联交易、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变更会计政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聘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2019 年 4 月 26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对调整 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事项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2019 年 7 月 28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变更财务报表格
式、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对控股子公
司减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
员、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履行规
定义务,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通过各项专门
委员会会议的筹备、参与以及主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就新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进行审查,就公司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探讨、献策,就公司的薪酬及考核制度进行研究、
核验,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合法合规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9 年,本人利用至公司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
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本人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常态化沟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力求勤勉尽
责,在保持客观独立性,在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
有的作用。
五、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会议的机会到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
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各项日常生产经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
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及其他有关事项等进行了持续监督和核查,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
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能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和自身
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未对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3、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在 2019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本人认为,2019 年度公
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2020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尽责,维护公司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雪林
2020 年 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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