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麦克奥迪(厦门)
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事前审核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
议的关联交易方的资信、承接能力做了审查,并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政策在行业内做了
比较,认为公司本次提交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关联交
易定价符合市场原则。公司2019年度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是在平等、互利基础上
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设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是公司关联法人发挥社会责任,从事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行为。本次关联交易
价格是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交易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
行其决策程序。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以上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陈培堃(签字):
蔡庆辉(签字):
2020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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