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40 股票简称:飞力达 编号:2020-006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2020 年因日常经营的需要,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将与昆山华东国际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物流”)产生部分关联
交易。根据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状况,2020 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总计不
超过 3,000.00 万元。
2、董事会表决
2020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以 5 票同意获得通过。公司董事
长沈黎明、副董事长吴有毅、董事姚勤和钱康珉因在关联公司担任董事、监事职务,
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3、股东大会表决
本次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 3,000.00 万元,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该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关联交易类别与金额
2020 年计划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与华东物流之间发生的接受运输劳务、货运
代理劳务、接受通关点、站场服务、承租资产、提供货运代理劳务等,具体情况如
下:
1
1、本公司接受劳务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上年实际发生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额(万元) 发生金额(万 占同类业务
元) 比例(%)
华东物流 200 0 0%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小计 200 0 0%
华东物流 2,000 1734.83 0.59%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小计 2,000 1734.83 0.59%
结算方式:根据实际业务量按月结算。
2、本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及结算水电费、食堂餐费
公司租赁华东物流的房产作为主要办公场所,租金按照 50 元/月/平方米价格,
水电费及食堂餐费按照市场价格与华东物流进行结算,具体情况如下表:
项目 预计发生额
办公场所租金 不超过 400.00 万元
水电费及食堂餐费 不超过 400.00 万元
3、2020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截至披露日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华东物流 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华东物流 150.71
(三)关联关系与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与交易方关联关系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系公司间接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75%
股权,昆山综合保税区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持有华东物流 50%股权,通过
股权关系,公司可以对华东物流实施重大影响,公司董事长沈黎明担任
1 华东物流
华东物流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吴有毅担任华东物流董事,公司联席
总裁、董事姚勤担任华东物流董事,公司董事钱康珉担任华东物流监事,
构成关联关系。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东物流
2
①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26 日
住 所:昆山开发区玫瑰路 999 号
法定代表人:缪伟刚
注册资本:11,968.12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1,968.12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628418584P
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货物在昆山玉山站通关分流提供订仓、堆存、仓储、国际
货运代理等配套服务;自有房屋出租
主营业务:通关点卡口、场站服务
②简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华东物流的总资产为 19,214.21 万元,净资产为
18,835.78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96.39 万元,净利润 314.16 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华东物流投资经营管理的“沪苏直通式口岸玉山监管站”是国家海关总署
1997 年批准建成的全国第五个陆路直通式转关运输监管站试点,是昆山地区进出口
物流转关运输的唯一通关点。华东物流作为通关点的运营主体,是陆路口岸通关公
共平台,承担海关监管、海关出口监管仓库、电子口岸等服务职能,主要为进出口
货物通关分流提供报关、报检、仓储、堆存、集装箱运输、拆拼箱、国际空海运订
舱、货代等综合性服务的海关监管功能。公司作为现代物流服务提供商,日常有大
量货物在昆山陆路口岸完成转关,与华东物流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接受其
提供的通关点、场站服务;同时,公司租赁华东物流的房产作为主要办公场所及以
经营租赁的方式向华东物流租赁其投资建设的“昆山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中心”四
座仓库、集装箱堆场、卡口及全套附属设施,以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
2、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3
公司与华东物流之间的交易包括发生的接受运输劳务、货运代理劳务、接受通
关点、站场服务、承租资产、提供货运代理劳务等,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基于正常的
业务往来,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与其他客户、供应商报价一致,定价公允,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调节利润,损害公司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
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依赖。
因华东物流作为当地海关指定的唯一通关服务场站,公司在该地区开展业务将
导致本关联交易持续进行。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赵子夜生先生、赵一飞先生、李林海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
动业务往来,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规定的关联交易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
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属于与日常经营相关
的持续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
为。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因为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重大
依赖。
(七)备查文件
1、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
4
特此公告。
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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